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需具备企业法人资格、合格车辆、经营场所、相关资质管理人员、服务机构、健全管理制度,分时租赁还需具备信息数据处理能力和服务人员调配能力。
一、武侯区开办汽车租赁行需要办理哪些证件?
根据发四川省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管理实施指南的通知 (川交函〔2023〕187 号),从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的,应当具备下列条件:
1.取得企业法人资格;
2.有与租赁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车辆:投入经营的小微型客车 应当经检验合格且登记的使用性质为租赁,座位数应为9座及以下;
3.有与租赁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经营场所;
4.有具备相关资质的管理人员: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、经营管理人员以及业务操作人员等;
5.在经营所在地有相应服务机构及服务能力;
6.有健全的管理制度:包括经营管理制度、业务操作规程、 服务规程、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等;
7.从事分时租赁经营的,还应当具备以下服务能力:
(1)有与开展分时租赁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,保证服务平台运行可靠;
(2)有相应服务人员负责调配租赁小微型客车。
二、武侯区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备案办理地址:
武侯区武科西五路360号武侯政务中心一区40号窗口;
咨询电话:96166-1140。